20260417-1 臺中市115年度5/1~6/30犬貓狂犬病疫苗及晶片巡迴注射活動
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提醒,狂犬病為人畜共通的致死性傳染病,一旦發病幾乎無法治癒,透過定期疫苗接種,能有效預防疫情發生與擴散。根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的規定,飼主必須每年為犬貓進行狂犬病疫苗的補強注射,違反者將面臨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的罰鍰,本市將持續進行主動抽查,並對違反規定者進行裁處。
參加巡迴注射活動注意事項:
1. 飼主須年滿18歲,戶籍在臺中市,請攜帶身分證件。
2. 犬貓須滿3月齡,不限品種。
3. 使用寵物籠或牽繩攜帶寵物,貓請加用洗衣袋,避免逃脫;隨手清理寵物便溺,維護現場乾淨。
4. 犬貓如有敏感體質、懷孕、發燒、下痢及心肝腎疾病等,不適合注射疫苗。
5. 本活動如有氣候不佳或不可抗力因素將隨時調整,必要時得延期或取消。
*其他說明以及相關場次,請參閱下述連結以及附檔,謝謝!*
https://www.animal.taichung.gov.tw/3931563/post
撰文者:臺中市獸醫師公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