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0618-1 臺中市114年度7/1~8/28犬貓狂犬病疫苗及晶片巡迴注射活動
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的規定,飼主必須每年為犬隻及室外飼養之貓隻進行狂犬病疫苗的補強注射,違反者將面臨新臺幣3萬元至15萬元的罰鍰。
參加巡迴注射活動注意事項:
1. 飼主須年滿18歲,戶籍在臺中市,請攜帶身分證件,如有前一年狂犬病注射證明請一併攜帶方便查核。
2. 犬貓須滿3月齡,不限品種。
3. 使用寵物籠或牽繩攜帶寵物,貓請加用洗衣袋,避免逃脫;隨手清理寵物便溺,維護現場乾淨。
4. 犬貓如有敏感體質、懷孕、發燒、下痢及心肝腎疾病等,不適合注射疫苗。
https://www.animal.taichung.gov.tw/3703584/post
撰文者:臺中市獸醫師公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