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0057 「寵物食品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健康物質種類及安全容許量標準」
「寵物食品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健康物質種類及安全容許量標準」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4年8月5日以農牧字第1040043099A號令訂定發布施行.檢送發布令影本乙份(如附檔).請詳閱!
撰文者:台中市獸醫師公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