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1213 獸醫診療機構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(歇)業申請
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(歇)業申請
提醒各位獸醫師如領有「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」,自111年1月1日起應每半年上網申報銷售資料,請盡速至「動物用藥品銷售資料申報平台」(https://am2.baphiq.gov.tw)申請帳號,並依規定申報,以免受罰。
若不想繼續持有者請於111年1月1日前辦理註銷(辦理歇業),所需文件如下:
一、 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(停-復-歇-業)申請書
二、 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正本
檢附以上資料寄回 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-動物藥品管理組收 或 電話洽詢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04-23869420分機516邱小姐
撰文者:臺中市獸醫師公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