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1101-1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訂定<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32條之2第1項規定應定期申報資料之動物用藥品種類>及核釋<動物用藥品販賣業管理辦法>第16條第1項規定應定期申報動物用藥品種類銷售資料之申報方式
詳如附檔,敬請參閱!謝謝!!
**動物用藥品銷售資料申報平台如下述連結**
https://am2.baphiq.gov.tw
撰文者:臺中市獸醫師公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