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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0039 重大人畜共通之動物傳染病 公告

公告 2015/05/08

請獸醫師或獸醫佐於執行業務時,發現動物罹患、疑患或可能感染第6條第1項之甲類動物傳染病或重大人畜共通之乙類、丙類動物傳染病時,應於24小時內向當地動物防疫機關通報.



撰文者:台中市獸醫師公會

pdf 104隆字038號函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