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0317-1 小心荷包失血!網路販售動物用藥品和非動物用藥品宣稱療效行為都是違法的喔!
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提醒,非動物用藥品之商品即使含有草本配方,商品之標示、宣傳或廣告也不得宣稱具有預防及治療動物疾病或促進、調節動物生理機能,違者將處新台幣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, 本(109)年已查獲1件,亦再次呼籲網路販售動物用藥品行為,均會留下紀錄可稽,切勿以身試法,而民眾為寵物選購處方藥品時,應持獸醫師診斷處方箋向領有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的業者購買,讓我們一起為家中寵物的用藥安全把關。(詳文請參考下列連結,謝謝!!)
https://www.animal.taichung.gov.tw/2146732/post
撰文者:臺中市獸醫師公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