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0109-2 <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>部分條文修正發布及施行
<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游離輻射設備及其輻射作業管理辦法>部分條文,業經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7年12月22日以會輻字第1070015226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。
說明:旨揭條文、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,請至相關連結下載(如下),若欲詢問相關細節,請參閱附檔相關聯繫資訊!
https://www.aec.gov.tw/u/1aw1
撰文者:臺中市獸醫師公會